名称 | 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45号 | ||
发布机构 | 自然生态保护处(生物多样性保护办公室) | 索引号 | 0218077J/2013-02211 |
主题分类 | 自然生态保护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主题词 | ||
效力状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公 告
2013年 第45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促进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现批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等两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
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规划)编制规范(试行)》(HJ652-2013)。
以上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3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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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45号
来源:自然生态保护处(生物多样性保护办公室) 时间:2013-08-08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公 告
2013年 第45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促进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现批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等两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
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规划)编制规范(试行)》(HJ652-2013)。
以上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3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