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不协调,或者被上位法所涵盖,2016年9月22日,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研究通过了《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河北省儿童计划免疫条例>和<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并于2016年9月22日公告(第97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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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动态
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废止《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时间:2016-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