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挂河北省机动车排污监控信息中心牌子的通知》(冀机编办〔2015〕18号),在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加挂河北省机动车排污监控信息中心牌子,在其原有主要职责基础上增加以下职责:负责机动车污染监管平台的运行、维护和相关数据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负责起草机动车污染监管方面的相关专业技术标准等工作。其机构规格、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及经费形式均维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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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加挂河北省机动车排污监控信息中心牌子 来源:人事与离退休干部处(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2015-04-09